各班级:
自浙江财经学院华体(中国)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学生会团结带领广大学生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本职能,努力构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不断创新学院团学工作的理念、载体、路径和方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根据《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由浙江财经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浙财大学生【2017】11号)批复同意,决定于2017年11月18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学院上一次学代会以来的团学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第一次学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团学工作的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制度创新和活力提升,加强学院团学组织建设,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团结带领全院学生青年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努力开创我院团学工作的新局面。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对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指示;
2.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我院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4.候选人介绍;
5.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学生委员会委员;
6.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根据《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拟定代表名额。
2.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
3.以各班级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按照差额20%经支部大会民主推选,填写代表登记表后,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批准产生。
四、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新一届学院学生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0%。
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由学院学生会协商,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同意后,确定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各班级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和提案工作。全院广大学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学院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关于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的通知
8.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