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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榜样的力量——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暨优秀学子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2023-11-09 14:44     (点击: )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进德修业 与时俱进”的校训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要求推荐大三、大四的学生,上一年度已获评“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推荐。

二、荣誉设置

原则上评选2023年“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6名。

三、推荐标准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学院审查证实予以推荐申请。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全校范围内以各学院、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名额如下表(研究生候选人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与初评,具体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十佳大学生”推荐名额

学院/部门

推荐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会计学院

1

金融学院

1

工商管理学院

1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1

经济学院

1

法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数据科学学院

1

人文与传播学院

1

华体(中国)

1

盈阳金融科技学院

0(无大三大四学生)

研究生院

4

合计

16


(二)现场评选展示

学校将组织进行现场事迹报告和评选展示,最终确定结果。

五、材料报送

有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在11月13日前将“十佳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纸质版送至学院楼7-52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认识到该项工作是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的重要形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二)突出标准,深入挖掘。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努力挖掘优秀典型,细致做好参评候选人的事迹整理与推荐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宣传评选活动,以评选为契机,大力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先进事迹,掀起学习典型的热潮,引领青年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华体(中国)

2023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一: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十佳大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附件二: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十佳大学生”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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