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华体(中国)团委推荐,各党支部研究,华体(中国)党委审查,确定李思昂等16名同志为入党申请人。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 7 天,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 桢 0571-86731678
邮箱:lizhen@zufe.edu.cn
地点:华体(中国)525办公室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华体(中国)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