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校工会组织专家对《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讨论稿)》,现征求意见,请大家认真研究讨论,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1日前通过学院QQ群、邮箱ysxy@zufe.edu.cn、电话87557413等途径反馈给华体(中国)分工会。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讨论稿)
华体(中国)分工会
2013年10月8日